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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类考生专业统考分为美术类、音乐舞蹈类、表演类、广播电视编导类,报名时间为2006年12月18日至22日,逾期不予补报。考生可在专业考试时间不冲突的情况下,兼报各艺术类专业。考生所报考专业属省统考专业范围内的,必须参加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除沈阳音乐学院、鲁迅美术学院外,省内所有普通高校的艺术专业招生,属统考范围内的均须采用统考成绩。另外,除全国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外,省外院校在我省招收艺术类考生原则上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统一使用我省统考成绩。其中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和高职专业须使用省统考成绩。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应在省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或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范围内进行。
2007年,我省艺术类考生填报志愿的时间与普通高校文史及理工类填报志愿时间相同,艺术类考生可以兼报普通类各批次院校志愿(提前录取批次除外),参加省艺术专业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或统考专业范围之外参加学校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关志愿。
艺术类院校(专业)志愿分三个批次,考生可以兼报。艺术类考生录取时以所报艺术院校(专业)为主,如未被艺术类本科录取,可参加其他普通类本科录取;考生如未被艺术类高职(专科)录取,可参加其他普通类高职(专科)录取。第一、二批艺术院校(专业)的录取均在第一批普通本科录取前进行。第三批艺术类高职(专科)在普通高职(专科)录取前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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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设计艺术学院 作者[记者]: 日期:2006-12-16 出自:辽宁日报 论坛投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