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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考试要求:①考生自带4开画板(夹子)、画具等相关考试用品。②考生凭《辽宁省2006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专业考试。③严格遵守考试时间、考试纪律,诚信参加考试,违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处理。
6.阅卷评分:省招考办组织专家组成评委组,采取封闭管理的模式进行评卷。评卷工作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严密组织,严格程序,确保评卷质量。
7.成绩发布:评卷工作结束后,省招考办将统一公布美术统考成绩。考生可通过《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h ttp://w w w .ln z sk s.c o m )和168声讯台自愿查询美术专业统考成绩,同时由各市、县(市、区)招考办向美术专业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发放《辽宁省2006年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证》。
(二)非专业统考的艺术类专业考试
非专业统考的艺术类专业考试仍由招生院校单独组织考试。具体的报名、考试时间和办法由招生院校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自行组织,考生持《辽宁省2006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准考证》、身份证,按各院校招生简章的要求办理报名和考试手续。
(三)跨省组织专业考试
对跨省组织专业考试的院校原则上必须到我省指定的考点进行专业考试。具体地点为:音乐、美术类在辽宁师范大学;播音与节目主持类在辽宁大学;艺术院校(专业)录取的考生原则上须通过本校的专业考试合格线。因生源不足承认其它院校专业考试成绩的学校,应在招生章程中写明,并在录取时出具考生的本人申请及其它院校的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否则不予录取。
具体情况考生可与报考院校联系或登陆辽宁师范大学和辽宁大学网站查询。
关于填报志愿
2006年我省艺术类考生填报志愿的时间与普通高校文史及理工类填报志愿时间相同。专业考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填报艺术院校(专业)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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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设计艺术学院 作者[记者]: 日期:2006-08-15论坛投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