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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参加美术类专业加试的考生于2006年1月3日至5日持身份证、《辽宁省2006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准考证》到规定的考点领取《考试安排》等材料,并交纳美术类专业统考费,了解考点的具体要求,确认考场所在位置。
关于专业考试
辽宁省2006年美术类专业将实行全省统一考试。除鲁迅美术学院外,辽宁省域内的所有艺术院校(专业)均采用统考成绩。除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外,省外院校在我省招收美术类考生原则上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统一使用我省统考成绩。省外本科院校如有特殊要求单独组织美术类专业考试,须书面报省招考办备案并在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布。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和省外本科院校单独举行的美术类专业考试,须在我省统考成绩合格的生源范围内进行。
美术类以外的其它艺术专业仍由招生院校单独组织考试。
(一)美术类专业统考
1.考试形式:美术类统考采取全省统一命题,设点集中考试,统一阅卷评分的形式。
2.考试科目及分值:素描,150分;色彩,150分;速写,100分。专业总成绩满分为400分。
3.考点分布:美术类统考全省设8个考点,参加美术类专业统考的考生必须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具体安排如下:沈阳市内五区的考生在沈阳建筑大学考点考试;除沈阳市内五区外的其他沈阳市考生在沈阳理工大学考点考试;盘锦、铁岭和辽阳市的考生在沈阳师范大学考点考试;本溪、抚顺市考生在沈阳航空学院(北陵校区)考点考试;大连市的考生在大连轻工业学院考点考试;鞍山、丹东和营口市的考生在辽宁师范大学考点考试;锦州和阜新市的考生在渤海大学考点考试;朝阳和葫芦岛市的考生在辽宁工学院考点考试。
4.统考时间:美术类专业统考于2006年1月7日至8日进行,每位考生的具体参加考试日期由电脑随机编排。
上午:素描8:00—11:00;速写11:10—11:40;下午:色彩13: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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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设计艺术学院 作者[记者]: 日期:2006-08-15论坛投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