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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五:数学成绩计入总分
为了提高艺术类考生的整体素质,从2006年起,所有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统考数学成绩全部计入其文化考试成绩总分。
在此之前,考生数学成绩计入文化考试总分的比例是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确定的。2004年考生数学成绩计入其文化考试成绩总分的比例(系数)是由各招生院校确定的,2005年数学成绩是否计入文化考试总分,以百分之多少的比例系数计入,仍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确定,并在各校编制的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中注明。2006年,招生政策中明确规定考生统考数学成绩全部计入其文化考试成绩总分。
变化六:取消中等艺校推荐免试生
新《办法》规定,从2006年起停止中等艺术学校(附中)推荐免试生工作。以往中央美术学院等15所高校可以招收部分中等艺术学校(附中)的推荐免试生政策不再执行。
艺术类专业招录规则解析
报考艺术类专业须参加专业考试
【内容】所有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包括招生院校自行组织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两种形式。所有按艺术类招生的专业,录取的考生须通过相应的专业考试。
【解析】与普通高校招生选拔录取不同,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考生需要有艺术专业测试成绩。考生除了必须通过文化考试之外,还必须参加由招生院校负责单独或联合组织实施的艺术专业考试选拔。
艺术专业考试是由招生院校命题并组织实施选拔测试的。在招生院校制定的招生简章中,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考试时间地点、年度招生计划、录取规则等都有介绍和说明,考生报考前应了解并仔细阅读。
为了规范艺术专业招生,《办法》要求招生院校必须组织专家或通过建立试题库进行专业考试命题,并按照有关保密要求进行试卷印制和保管。评卷工作要做到公正、准确,对主观题目须有两人以上阅评。视唱、演奏、表演等面试科目(项目)必须组成专家小组进行测评。
31所院校自定文化考试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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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设计艺术学院 作者[记者]: 日期:2006-08-15 出自:教育部 论坛投稿
